教 官 管 理 规 则

教学部之全体教学人员对外代表公司执行教学工作,一切管理与任务分配由本公司统筹运作,以下为教学人员任职期间之准则,希望全体人员必须本着专业、敬业、学习、团队荣誉之精神完全遵守。
第一条 每小组需完成单月公司任务,小组扣分。
第二条 教师外出教学或办活动,必须穿着公司指定的服装。
第三条 无课者上班时间为9:00-11:00,14:30-16:00(如被公司查处者所在小组200 元一次)
第四条 上课教师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教学目的地;公司抽查或园方投诉同一园所迟到者,经核查属实,扣除所在小组积分。
第五条 如园方投诉体能教师没按时完成教学,着装、形象不好等相关内容,每次扣除积分。
第六条 教学人员执行教学准则:
1、准备好所有教学资料及相关规定之其它资料;
2、着装整洁,头发整齐,仪表仪容好;
3、工作认真、有精神,待人礼貌,服务热心。
4、言行举止文雅经公司抽查或园方投诉有以上及相关行为者,每次扣除积分,。
第七条 教师上课须做到不请假、不迟到、不早退,如需请假其细则如下:
1、请事假必须提前三天,填写请假单经公司批准,并向学校协调补课时间。
2、请病假及非不得已的请假,须提早1小时前通知授课学校,事后补假单。
4、请事假先协调代课人员或调课时间,并报备公司领导核准。
5、代课津贴依照钟点费计算按如下进行计算:
(1)因公无偿被调动者,所有其它有空教学人员都有义务(无代课费)进行代课。
(2)因私或因公有偿无法上课者,代课费由代课人员认领。
(每学期统计各小组请假天数,按A,B,C,D分4个等级)
第八条 未排课时间须回公司,无故不回公司者,扣除小组积分并罚款200元。
第九条 公司会议及培训的参与人员不得缺席,扣除小组积分并罚款200元。
第十条 未上课时间,如需外出参观教学,需一日前先向主管申请,待与园方协调核准后方可实施。
第十一条 公司参与和举办的各项活动,需支援时,由主管调派。
第十二条 教学人员月工资=基本工资+教学费+补贴。
第十三条 每学期奖金按照各小组积分高低发放,A等总金额40%B等30%C等20%D等10%,所有罚款放入学期奖金中。
第十四条 区域总监人选以考核分值最高组中优先提拔。
第十五条 教学人员严禁在幼儿园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。
第十六条 教学人员或其它工作人员在执行教学工作或活动时,因注意而未注意所产生事故,则需负担全责。
第十七条 教学人员在外教学如有意外事故发生,必须在第一时间反馈公司主管。
第十八条 教学人员外出教学或举办各种活动,必须要注意各自的精神面貌、仪表仪容、言行举止等。
第十九条 教学专业人员基本准则:
1、精神性:穿着果果智能服装。
2、敬业性:工作认真,待人礼貌,服务热心。
3、时间性:(1)准时参加行前会议,了解整个活动进行之程序和自我角色。
(2)准时到达当天约定之活动场所。
4、服从性:服从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人员所分配工作。
5、科学观:活动结束后检讨并记录存盘。
第二十一条 如有未尽事宜,公司依状况处理。
签字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