类用于描述现实生活中一类事物。类中有属性、方法等成员。
父类中的方法,被它的子类们重写,子类各自的实现都不尽相同。那么父类的方法声明和方法主体,只有声明还有 意义,而方法主体则没有存在的意义了。
某种情况下,父类只能知道子类应该具备一个怎样的方法,但是不能够明确知道如何实现该方法。只能在子类中才能确定如何去实现方法体。例如:所有几何图形都应该具备一个计算面积的方法。但是不同的几何图形计算面积的方式不同。
我们把没有方法主体的方法称为抽象方法。Java语法规定,包含抽象方法 的类就是抽象类。
定义格式:
public abstract class 类名 {
//抽象类中可以包含变量、常量,抽象方法,非抽象方法
}
代码举例:
public abstract class Person {
public abstract void work();
}
抽象类也是类,因此原来类中可以有的成员,抽象类都可以有,那么抽象类不能直接创建对象,为什么还有构造器呢?供子类调用,子类创建对象时,需要为从父类继承的属性初始化。
public class Teacher extends Person {
public void work() {
System.out.println("讲课");
}
}
public class AbstractClassTest {
public static void main(String[] args) {
// 创建子类对象
Teacher t = new Teacher();
// 调用run方法
t.work();
}
}
输出结果:
讲课
此时的方法重写,是子类对父类抽象方法的完成实现,我们将这种方法重写的操作,叫做实现方法。
实现:去掉abstract关键字,加上方法体{…}
抽象类不能创建对象,如果创建,编译无法通过而报错。只能创建其非抽象子类的对象。
抽象类中,可以有构造方法,是供子类创建对象时,初始化父类成员使用的。
抽象类中,可以有成员变量。
抽象类中,不一定包含抽象方法,但是有抽象方法的类必定是抽象类。
抽象类的子类,必须重写抽象父类中所有的抽象方法,否则,编译报错。除非该子类也是抽象类。
抽象类使用abstract修饰;普通类没有abstract修饰
抽象类不能实例化;普通类可以实例化
抽象类可以包含抽象方法,也可以包含非抽象方法;普通类不能有抽象方法
抽象方法 : 只有方法的声明,没有方法体,以分号 ; 结尾,使用 abstract 关键字修饰
定义格式:
修饰符 abstract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(参数列表);
代码举例:
public abstract void run();
抽象方法不能用private、final、static、native修饰
可以用来修饰的结构:类、方法,不能用来修饰变量、代码块、构造器
不能和 abstract 一起使用的修饰符
外部类可用修饰符:abstract、final,两种访问修饰符:public和缺省。其中abstract和final不能一起修饰类
方法可用修饰符:4种访问修饰符,static、final、abstract、native。不能共存的: